关于开展中国表面工程行业诚信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有关精神,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行业自律、提升服务能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中国表面工程协会决定组织开展首批行业诚信自律工作,面向全行业征集部分企业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别与数量
(一)诚信自律承诺企业:50家
倡导企业公开承诺,自觉遵守行业规范,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信用评价A级企业:10家
面向信用记录优良、经营状况稳定、履约能力较强的企业,经第三方信用机构评价,信用等级达到A级及以上。
(三)专业赋能服务机构:10家
涵盖企业征信、信用评价、数据服务、金融服务、数字化建设、法律服务、财税服务等领域,能够为行业企业提供专业、精准、高效服务的机构,旨在构建行业赋能服务合作体系,形成资源共享、协同高效的服务支撑网络。
二、申报条件
(一)诚信自律承诺企业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表面工程相关企业;
2、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3、自愿签署《中国表面工程行业诚信自律承诺书》,严格遵守协会自律公约。
(二)信用评价A级企业
1、符合诚信自律承诺企业各项基本条件;
2、企业成立满三年,且连续正常经营;
3、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等官方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4、财务状况稳健,具备稳定的经营与履约能力;
5、曾获得相关信用评价或信用认证的企业优先。
(三)专业赋能服务机构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主要负责人诚信守法,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3、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4、能够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公益服务咨询与对接,具备服务表面工程行业的经验或能力者优先。
三、申报材料
拟申报企业需按申报类别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一)《活动报名表》(附件1);
(二)《中国表面工程行业诚信自律承诺书》(附件2);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简介。
四、申报流程
设立“中国表面工程行业诚信自律工作联络处”,设在综合评价工作委员会(筹)主发起单位北京企业评价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一)提交申请: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截止日期前报送。
(二)资格初审: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通知补正。
(三)综合评审: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或访谈调研。
(四)社会公示:评审结果在协会官网及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结果公布: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名单。
五、截止时间
本项工作常年开展,首批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
六、其他事项
(一)向符合要求企业发放活动证书/牌匾,并作为“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综合评价工作委员会(筹)”首批成员单位,受邀参加成立大会;
(二)同一企业可同时申报“诚信自律承诺企业”和“信用评价A级企业”,需分别提交相应材料并满足相应条件;
(三)申报企业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取消资格并记入行业诚信档案;
(四)入选专业服务机构将优先参与协会组织的信用建设、行业交流、政策对接等活动,并为行业综合评价提供支撑服务。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国表面工程行业诚信自律工作联络处
联 系 人:刘明芝 魏娜 李虹渝
电 话:010-68701635、68701727、68701977
邮 箱:bmgczpw@163.com
附件:
中国表面工程协会
2026年3月9日